10月11日 電視機前
親愛的寶寶:
過不了多久,你就會變成“小孩”了。
做小孩的樂趣之一,是可以犯錯。做小孩的悲慘之一,是犯錯會被處罰。
電視上又有一個明星做錯事被逮到的消息。
明星啊,就是一直被寵著的一群小孩。做的全是小孩做的事,唱歌、跳舞、打打鬧鬧、說笑話、扮家家酒、演警察抓小偷、演新郎新娘、穿得漂漂亮亮出去玩、永遠要吸引大人的注意、永遠要讓大人覺得人生撐下去是值得的、覺得還沒到手的東西都值得伸手去抓抓看。
大人用很多很多錢、很多尖叫和讚美、寵溺這些小孩,小孩努力地逗大人開心,但也常常鬧脾氣、要糖吃、鬧完脾氣,又怕大人不再喜愛他們。
“永遠長不大”是明星存在的意義,也是明星存在的方式。如果有明星願意依照真實世界的法則、長大、負起責任、操心生活、終於變得雞皮鶴髮,那當然令人有點安慰,但恐怕更多的人會覺得殘忍和掃興吧。
明星犯的錯,都是孩子氣的錯,說謊、打架、喝醉、亂搞、花離譜的錢買沒用的東西,不顧做人的道理、鬧個天翻地覆。
在這個很多事情都熟到快發臭的世界,真的有人要明星也守規矩、變成熟嗎?
還是,繼續寵溺明星,讓他們鎮守在保持幼稚邊界上?
--本文轉載自 南方都市報 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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